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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再立新功 再添新彩

日期:2022-03-11 18:05 来源: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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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区民政局不断巩固和拓展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相对贫困群体的兜底保障,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现有的各方面投入,保持驻村工作队工作力度不减。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及时开展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一、解放思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入强劲动力

面对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机遇新挑战,民政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合力,营造抓学习、强作风、带队伍、促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从讲政治高度认识和看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不懈,迎难而上。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长期驻守红举村,全力以赴做好乡村振兴这项重点工作。局党组定期研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事项,同时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开展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相关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省和林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相关文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宣传党的民生思想,传播党的为民宗旨,宣讲党的兜底保障政策,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教育引导广大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稳定现有帮扶政策,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一)巩固夯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行动和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稳定性,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将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残人员、重病人员,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认真查漏补缺,及时了解、收集和汇总重点人群的困难诉求,进一步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坚持防止“脱保”“漏保”问题,确保兜住底、兜牢底。

(二)全面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准确把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对象和范围,全面摸排核实低收入人口情况和底数,加快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全力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拓展和应用,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和精准救助。对已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则立即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待遇发放等救助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和早救助。

(三)健全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开展低收入人口综合救助,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积极开展服务类救助,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建立了农村低收入人口数据台账。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以及通过日常走访排查、综合研判发现的其他困难群众,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则立即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待遇发放等救助工作。结合年度集中复核排查,共监测三类人员770人,其中脱贫不稳定人口323人、边缘易致贫人口347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00人,已将符合条件的282人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四)统筹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加大特殊群体服务和保障力度,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加强乡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对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确定联系帮扶人,提供必要的探视帮扶、日常照料服务,发动社会力量进行帮扶,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帮扶机制

在红举村投资30万元新建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完善养老管理体制机制,从而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成后,将形成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形成社会参与、志愿者服务的老年工作特色,积极整合有效资源,全面提升老龄工作整体水平,能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精神陪伴也有助于老人们重温家庭温暖,让在外工作的子女安心,进一步营造了尊老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了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实现了农村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四、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在2020年林区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下降情况下,报林区政府同意,2021年全区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等社会救助标准维持不变,切实增强困难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截至目前,全区共保障城市低保户325户、452人,累计发放252.6万元;农村低保户1889户、3325人,累计发放1404.3万元;特困人员897人(集中供养218人,分散供养679人),累计发放866.6万元。

(二)逐步提高特困人员服务质量。特困集中供养标准城乡统筹试点推开。逐步推行集中供养标准城乡统筹,在松柏镇试点运行的基础上,新增阳日镇、宋洛乡纳入试点范围。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开展常态化摸排,确保台账清,底数明,对象准。为全面掌握留守对象的生活状况、身心健康等情况,各村居儿童主任每季度进行一次入户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关爱保护范围,并为分类建立了一对一档案。对留守儿童推行“五个一”机制,即:一名爱心邻居、一名学校老师、一名村干部帮扶人、一名临时监护人和一支爱心团队包保。以便更好的为留守儿童提供日常监护指导、社会关系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实现“41”关爱,儿童福利主任每个月进行一次电话随访,来了解儿童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情况,每个季度实现一次“微心愿”,每半年提供一次物资帮扶,每年开展一次实地走访慰问。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联合团委和各驻村帮扶单位为留守儿童送去了各种学习用品、书包、课外书籍、生活用品等慰问物资。全面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区儿童关爱与保护服务工作成效。根据活动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宣讲和层层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关心关爱儿童多样化需求、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儿童主任工作履职等方面,通过具体的案例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解读,传授工作方法及工作技巧。

(四)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请林区政府出台《神农架林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在全范围内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编制林区十四五城乡公墓专项规划,全力推进全区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建设,目前乡镇已报送公墓区及村级公墓点选址。

(五)加强乡村治理。开展了“阳光村务”公开活动,并按照林区《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将生态文明教育、孝老爱亲、乡村振兴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完成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第八届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村社区换届工作,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在服务基层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

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奋勇争先做好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新征程上,再立新功、再添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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